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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坛通讯员伏铁流报道 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5月28日正式宣布,澳大利亚的20岁游泳新秀德奥斯尼科·德奥斯的打架致人伤残行为违背了《澳大利亚奥委会运动员道德行为准则》,因此支持澳大利亚奥委会对德奥斯从奥运代表队除名的决定。曾经“雄心勃勃”的德奥斯也将因此彻底无缘北京奥运会。
德奥斯于3月31日在悉尼一家酒吧同前英联邦运动会游泳冠军考利(Simon Cowley)发生口角并进而动粗;在斗殴中,年轻力壮的德奥斯致使考利的下巴和鼻子破裂、眼窝骨裂、颊骨破碎并且上颚骨折;而此时离德奥斯赢得奥运选拔赛的200米蝶泳比赛,并正式入选澳大利亚奥运代表队才过去几个小时。
4月19日,澳大利亚奥委会在对事件进行详细调查后,对德奥斯作出了开除出奥运代表队的处罚。澳大利亚奥委会主席考茨(John Coates)在一项声明中表示,“能够成为奥运代表队的成员,是一项荣誉;公众对我们运动员的行为道德有很高的期待,我们不希望整个队伍的声誉因为个别队员而受到损害,因为这种损害将会持续很多年。”
而德奥斯随后向国际体育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以保持其奥运参赛资格,而今天的决定让年轻冲动的他不得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重的代价。